香港公司年審About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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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香港公司年審年報
香港公司注冊成立后,每年必須做好后續的年審年報.
年審是指:向《香港稅務局》、商業登記署每年續證一次(等同中國公司年檢,不是報稅).
年報是指:向《香港公司注冊處》每年重新申報資料一次,即公司周年申報.
年審需要提供的資料:
最新的《公司組織章程》
最近一年的《商業登記證》
最近一年的《周年申報表》即英文簡稱AR1,如公司是首次年審則提供《法團成立表》英文簡稱NC1
附加材料:若公司在上一年度年審之后有變更過公司名稱、董事、股東、地址等則需另外提供以下資料
《股份轉讓協議》
《更改公司名稱通知書》英文簡稱NC2
《辦事處地址更改通知書》英文簡稱R1
《秘書及董事更改通知書》英文簡稱D2A
二、香港公司會計審計報稅
香港公司注冊后,要做好建賬理賬,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報稅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公司不盈利不繳稅,如果盈利是來之海外的,可以申請豁免.雖然未在香港本地經營、 或不贏利的條件下拓維國際商務也建議您一定要由專業的會計師做好記賬、核數與報稅工作.未有或逾期提交申報表的后果,逾期提交周年申報表的公司,須繳付較高的處罰費用.
三、本地有股本的私人公司逾期提交周年申報表時須繳付的處罰費用如下:
交付周年申報表的日期:(單位/港元)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 42 天但不超過 3 個月 870 元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 3 個月但不超過 6 個月 1,740 元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 6 個月但不超過 9 個月 2,610 元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 9 個月 3,480 元
如《商業登記證》屆滿日期之日計超過 30 天的,另外《香港稅務局》還需處罰300元.
此外,未有或逾期提交周年申報表的公司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法院判處罰款或監禁,未有遵照規定制備和提交周年申報表的公司最高可處定額罰款港幣50,000元,以及按日計算的失責罰款港幣700元.